1.以企业业务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网页版。
2.登录成功后,依次点击【我要办税】→【税收减免】→【税收减免核准】。
3.系统跳转至“税收减免核准”页面,结合实际选择“征收项目”“减免税核准事项”“享受优惠有效期期间”。
4.系统根据选择的“减免税核准事项”自动带出需要上传的附列资料,按照提示上传提交附报资料。
5.确认无误后,点击【提交】。
6.系统提示提交成功,即完成提交税收减免核准事项。
7.待税务机关完成审批后,系统会将审批结果通过提示信息反馈到办理纳税人。也可进入【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】模块查看办理情况和进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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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国家税务总局菏泽市税务局
国家税务总局菏泽市牡丹区税务局
审核: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
编发: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办公室
项目负责:李俊杰
制作:王 曼 王 开
编审:王 羽
责编:桑 军